合乎聖經的婚姻觀


文/蘇文隆牧師

我看今日的婚姻有三種生活方式:第一種家庭是享受婚姻。第二種家庭是接受婚姻。第三種家庭是忍受婚姻。你自己的婚姻屬於哪一種呢?我要從聖經的教導來和大家思想合乎聖經的婚姻觀。


婚姻是神聖的,因為是聖父所配合,聖子所強調,聖靈所啟示的。三位一體的神在建立婚姻制度上採取合一的態度。創世記第一章26-29節中提到神按著祂的形象造男造女,這是神的心意,是神主動撮合亞當和夏娃讓他們成為伴侶且建立一個家庭。創世記第一章31節和第二章22節也都告訴我們神看祂所做的甚為美好,所以婚姻是聖父所配合的。

婚姻也是聖子耶穌基督所強調的,祂在世上所行的第一個神蹟就是肯定婚姻制度。祂在迦拿婚筵上解決了新郎新娘的困擾,使他們在婚禮上得到滿足的喜樂。耶穌在馬太福音第五章登山寶訓中也強調了婚姻制度的純潔不可有淫念。馬太福音十九章3-6節中也看到耶穌反對離婚,可見耶穌基督這位聖子強調並重視婚姻制度。

我們更經由聖靈的啟示而了解夫妻之間在婚姻生活中的關係。哥林多前書七章中提到夫妻彼此的相待和對性生活的認識;哥林多前書十一章3節強調了夫妻彼此的權柄和責任,這些都會影響到基督化家庭的做法。

哥林多前書十一章3節和歌羅西書三章20節中神按著頭的職責訂下家庭的規矩,次序是:基督是丈夫的頭,是一家之主;丈夫是妻子的頭,是兒女之上的主要權柄;妻子是丈夫的助手,是兒女之上次要的權柄;而兒女之順從父母也就是順從基督,可見在整個家庭的次序上,聖靈給我們很重要的啟示。而且在以弗所書五章22-23節的經文中我們由夫妻生活的關係看見了基督與教會的比喻,這是極大的奧秘。所以整個基督教的觀念中把婚姻提昇到非常神聖的一面,我們不可以隨便。

婚姻的標準


1.一男一女
所謂一男一女表示,婚姻是男女的結合,而不是同性的結合。並且,男女只因職責的不同各有不同的工作範圍和責任,而不是男女誰比誰高一等;男的非一家之主,女的也非一家之主,基督才是一家之主,這個觀念非常重要,大大影響到家庭的和睦。男女的平等可增進彼此的分享、彼此赦免和彼此成長,如此能夠建立一個好的家庭。

2.一夫一妻
就是要彼此忠實,不可虧待對方。貞潔的生活不只是不要有外遇,還要讓對方快樂。從我個人的經驗中我發現讓對方感到快樂時自己也得到更大的快樂。如果故意叫對方不快樂,受損害的還是自己。今天的社會上充滿許多引誘,男性特別容易在這些試探引誘裡跌倒犯罪,所以要非常小心注意,免得家庭被拆散,很可惜!

夫妻之間怎樣彼此互相了解,怎樣互助,怎樣體貼,這些都可幫助夫妻過個彼此忠實,貞潔的生活。特別我們要注意到我們的思想意念,絕對不可隨便讓一些不好的思想或念頭進到我們裡面。

3.一生一世
我們的婚姻是個終身的誓約,當你在牧師的面前說「我願意」時,就表示是一生的誓約,不可想說我們試試看不可再講,否則你的婚姻絕對無法維持下去。若夫妻吵架常說「不合就分開算了」那麼不多久就真的造成離婚的地步。

我的觀察是大部份離婚的人都比以前更不快樂。有不少人還會再結婚,可是不會比原來的婚姻更幸福。所以我們絕對不可用離婚來做為逃避現實的方法,你要選擇你所愛的,然後愛你所選擇的,在神面前我們所立的是個終身的誓約。我們整個的標準,如果能以基督與教會的關係來做我們的標準,那麼這個基督徒的婚姻觀就是合乎聖經的婚姻觀。

photo credit: JuanZappa via photopin cc
本文摘自台福出版社 《精彩的基督化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