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這個取代那個~消費彈性



文/朱延智博士

消費彈性是指價格升降的幅度,與消費數量變動幅度的敏感度。如果數量變動的幅度,大於價格變動的幅度,就代表有彈性;反之,若數量變動的幅度,小於價格變動的幅度,即表示缺乏彈性。
經濟學的消費彈性理論,指出彈性受到三方面力量的消長所影響。

1. 替代品多寡
影響某商品需求,最主要的因素,就是該物是否有替代品。考量時間、空間等因素下,商品或服務在特定市場變化中的替代可能性,如果該商品替代品愈多,替代能力就愈大,該物消費需求彈性就愈大。從替代效果的角度得知,消費者所需的某商品價格上升時,就會以相對較便宜的商品取代。譬如,購物時塑膠袋還要花一元來購買,因此為了不花那一元,有人就用紙袋來代替;又如在臺北市要到某處,可以搭較省錢的公車,也可以坐捷運,或搭乘較昂貴的計程車。根據交通部統計調查發現,計程車司機平均年齡為47歲,每天開車10.1小時,但空車空繞或等候載客的時間就占了三分之一、約3.2小時,每個月休假只有2.9天,和一般週休二日的上班族,每個月可休8天相比,實在少得可憐;扣除油料、維修等支出後,計程車平均每月營業餘額約24,000多元,工作相當辛苦。為什麼這麼辛苦,所得卻不高呢?替代品過多,造成消費彈性極大,是背後主要的原因。

2. 該貨品支出占所得比例
當某商品支出占所得比例越大時,則需求彈性越大;反之,當某商品占消費者的支出比重越小時,消費者對該商品的價格需求彈性就越小,例如食鹽,其占總支出的比例微乎其微,就算漲價100%,消費者的需求量,也不會因此而有大幅的改變。消費彈性小,要改變消費行為不容易,但如果又面臨資源有限,究竟要怎麼辦呢?通常就用積少成多的方式來進行,譬如:經濟部能源局發動全民節電新措施,估算只要全民每人每天節省一度電力,一年將可為臺灣節省84億度電,相當於省下2.3座林口火力發電廠年發電量。因此能源局透過臺電的電費單中,夾帶節電宣傳單,並教導節約的方式,如待機耗電最強的前三款家電用品,依次為床頭音響、收音機和DVD 、CD及電視機,光一個小小電熱水瓶的電力,就耗費相當一臺冰箱的電力。

3. 時間長短
隨著眼下全球能源短缺的現象日益嚴重,能否找到真正可用的替代能源,是各國努力的方向。石油有其特殊性,它是遠古時代的動植物死亡後,與泥沙沉積在地底內部,由於細菌的作用,漸漸分解,而氧、氮等元素消失,剩下的碳和氫結合成碳氫化合物。再經過幾百萬年來,其他新沉積物的覆蓋,溫度和壓力的增加、變化,促成有機物進行複雜而緩慢的化學作用,逐漸形成了黏稠的液態石油,及氣態的天然氣。世人開發及使用石油,是經過一段很長的時間,但因為石油蘊藏量越來越少,因此各國均想找出替代的方案。巴西大部分石油都依賴進口,為降低這種依賴,減少外匯支出,巴西成功開發出石油替代品,而且擁有廣泛使用乙醇汽油和酒精燃料的成功經驗,藉著量大價廉的酒精燃料,及領先世界的酒精生產技術和設備,使得石油替代成為安全與可能。
從巴西石油替代的例子,可知消費模式的調整,有的很短,不過有的也很長。所以消費彈性可以分「長期」(long-run)和「短期」(short-run)。「短期」是指消費者面對價格變動時,還來不及調整消費模式;相對的,「長期」是一段較長的時間,足以讓消費者用來調整消費模式的期間。


本文引自《生活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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