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小石博士
我們只有兩種生活方式,一種以為生命中沒有任何神蹟;另一種以為生命充滿神蹟。1
──愛因斯坦
──愛因斯坦
世上最有效、最敏銳的感光器,應當就是我們的眼睛了2,眼睛也是我們與外面世界接觸最重要的器官,所以我們稱之為「靈魂之窗」3不是沒有道理的。同時人眼睛的感光度有極廣泛的「動態範圍」4,約有90dB ;換句話說,可以看見的最弱的光的亮度(能量)約是可能看見最強的光之亮度的一億分之一5。生物學家證實:眼睛的視網膜甚至對一束最弱的光線6(一個「光子」)都能有反應,這是一般常溫的光子倍增管(photomultiplier)所不容易作到的。況且這類精緻的光子倍增管,若是不慎被室內燈光照到,就會因光線太強而頓時燒燬了。
我們的肉眼的確是個非常奇妙的器官,不但靈敏,而且反應迅速,在十分之一秒鐘之內就能分辨我們所瞄見的物體是什麼、危險不危險、需不需要立刻採取行動(比如雖還沒看清這是一隻老虎,已先意識到當拔腳逃走)。
常話說:「百聞不如一見」 ,又說:「眼見為憑」,但是我們所看見的事物,真的就是所看見的那個樣子的嗎?我們怎麼才能知道呢?我們曉得當光線進入我們的眼睛之後,經過角膜、瞳孔、穿過視晶體的聚焦,然後在眼球背後的視網膜上形成一個上下左右都調換了的反像7。所以我們若看見一帘瀑布如從天流下,其實我們真正「看到」的是拔地而起往上沖的瀑布(「上」乃是與我們的腳所在之相反的方向)。當視網膜裡的感光體受到光波的激動,就造成一連串的生化反應而產生電波,這電波經由兩條粗大的視神經,傳到腦後的視覺皮質層(visual cortex,其中約有一億個神經細胞),左眼連到右腦、右眼連到左腦,然後視覺皮質層(也就是我們的視覺中心)再將這信號與儲存於大腦中的記憶比較,大腦告知需不需要採取行動,再告知看見了什麼東西。
我們以為是眼睛所「看見」的事物,其實是我們的頭腦「想像」出來的「幻象」,看見本是一個極為複雜,也是一個相當神秘的過程,到現在我們還是不十分清楚我們「視覺」的機制。我們的眼睛好像是個照相機,處理光線、傳遞信號,是不會「看」的(正如照相機不會看一樣)﹔當從眼睛來的視覺信號送進我們的大腦之後,頭腦裡的每個細胞也都是不會想、不會看的,所以到底是「誰」在看呢?並且我們知道我們的兩個眼睛所看到的影像,也不是完全一樣的(立體電影就是根據這個原理發展出來的),但是我們卻覺得看到了一個有立體感的影像,這都是因為這兩個影像被我們的頭腦合適處理之後的結果,若是不然就麻煩了。要是頭腦處理眼睛傳來的視覺信號出了問題,例如兩個眼睛的影像無法合併, 就可能會帶來「重視」(或「複視」)的現象8,反而什麼都看不清了。有時這是反應眼睛的問題,也更可能是腦神經的問題。
當我們在想像一件事物的時候,我們也是在腦海中「看見」那件事物,這是因為我們激發了腦子中的「視覺皮質層」(做夢時即是如此)。幸好若在這時候我們眼睛的視覺神經也同時刺激我們的「視覺皮質層」的話,我們的頭腦會優先處理視覺神經的信號,(所以有些人在想像一幅畫面的時候,會自然而然地把眼睛閉上,好「看」得清楚一些)。視覺神經的優先權,對人的生存是大大有利的。比方:正當我們在想像火雞大餐的時候,同時眼前又出現了一隻老虎,我們的頭腦會優先處理眼睛所看見老虎的信號,取代此時在我們的「視覺皮質層」裡油炸火雞的形象。要是這個重要的機制出了問題,不但我們容易被老虎吃掉,同時我們也不能分辨什麼是真實的、什麼是想像的了。
我們所看見的,既是個人頭腦的產物,是每個人私人的經歷(我們連別人是否真的存在都不是百分之百的有把握9)。所以我們也很難知道不同的人所看的同一件物體是否真是一樣的。我們各人心目中的圖像不同於照片,是不能比較的。比方說:我們說我們看見了黃色,我們是指我們各人的眼睛受到520奈米的光波刺激後所得到的經歷,是主觀的,不是客觀的,所以是不能比較的。同樣波長的黃色光,激發許多個別的主觀經歷,到底哪種的主觀經歷真正反應這黃色的客觀本質呢?康德說:「一個『沒有構思的觀察』是盲目的(Perception without conception is blind)。」
我們可以肯定的是:我們所看見的(或所經驗到的)事物,固然都需要先經過頭腦的解析,才能決定所看到的是什麼,然而必定是先有客觀的實體可以被看見,我們有的這些經驗才有意義;「看」在聖經的希臘文有不同的字,其中常用來描述「仔細看」10的字是theoreo11,其含義包括「去分析瞭解一件事情的真象」或「洞見」、「洞察」的意思。這類的看,是為了要瞭解。
心理學家曾做如下的實驗:就是讓一批人看一部簡單的電影:有一部紅車在四線道的十字路口慢了下來,然後在右轉彎時不幸撞到一位行人﹔另一批人看同一交叉路口的光景,只是這時在紅車的邊上來了一部藍車,在十字路口停了一下,然後再超過紅車往前開來,就在這時紅車右轉撞上行人。做實驗的心理學家問這兩批觀眾,他們在銀幕上清楚看見在這十字路口上的交通指示牌是「停」(stop)的記號?還是「讓」(yield)的記號?前一批百分之九十的觀眾都說是看見了「讓」的路牌,而後一批看見藍車停了一下的觀眾,百分之九十都說看見的是「停」的路牌。同一個路牌(「讓」),人在不同的情況下,因他所想的是不同的情況,以致促使他所看見的也就不同了。真正在看的其實是我們的頭腦,不是我們的眼睛。
我發現自己現在年紀大了,眼睛的周邊視覺12開始減退,相信這主要是因為年紀大了腦力減退所致,而非遠離視網膜的黃斑區感光敏銳度降低的緣故。所以我想年紀大的人,看東西當看久一點,不要太心急,給自己的頭腦多一些時間處理眼睛所看見的,也許就不致於太糊塗也說不定。中國人稱讚一個腦筋反應快的人作「聰明」人,聰明雖然好像是指他「耳聰目明」,但是其實是因為他的腦筋靈敏的緣故。不知道我們的老祖宗是怎麼悟出這道理來的,真是很聰明。
外界的實存既然都是我們頭腦的產物,我們怎麼能知道什麼才是這實存的真相呢?筆者記得從前每次換一副度數更深的近視眼鏡的時候,一條直線看起來都略呈弧形,但是新眼鏡戴了一陣子後,直線看起來就又是直線了13,於是知道這都是我的頭腦變的把戲。也許是因為有直線的存在,而且這直線的概念已先在我們的心中,我們才能看到直線,不是因為我們看到了直線才知道有直線;換句話說,實存的概念在先,經歷在後,凡是我們頭腦中所沒有的,也是我們所不能經歷的。所以有人說,我們所看見的,是我們頭腦告訴我們的眼睛所當看見,這是一句很有意思的話。我們所經歷的,其實是我們頭腦的構思,我們頭腦的構思若是與實存脫節,我們的經歷就是虛假的了;真實只有一個,虛假可以無窮,所以人們共有的經歷,可以反映一個客觀的實存。
這好像說:客觀的實存似乎是先就放在我們的心中,構成了我們可以有效溝通的概念,比方「良心」就可能是如此:某種「客觀」良知的存在,激發我們共有的良知概念,教我們經歷良心的功效。聖經還有一句很有意思的話:「上帝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永生原文作永遠〕。」14那麼永生也是一個客觀的實存囉,不然我們怎麼都想要永遠活下去呢?是因為有,所以我們才能夠想像永恆。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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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here are two ways to live: you can live as if nothing is a miracle; you can live as if everything is a miracle.” –Albert Einstein. As quoted in Journal of France and Germany (1942 - 1944), by Gilbert Fowler White
2. 泛指動物的眼睛,人的眼睛不算是最動物中最敏銳的。
3. 無論是從裡面往外看,或是從外面往裡看,都是合用的。
4. Dynamic range,指人眼對光線強弱感體的幅度。
5. The Eye and High Dynamic-Range Vision, by Bernd Hoefflinger, Advanced Microelectronics, Vol 26, 2007
6. 可見光的一個光子,就是這光最低的光度,其能量不到2eV,約3x l0-19焦耳(joule),相當於一隻蚊子飛行之動能的百億分之一。
7. 有人曾用牛眼為實驗,可以清楚看見:在取出的牛眼背後的影像是上下顛倒的。
8. 有些昆蟲可以同時處理好幾個影像。
9. 這就是「唯我論」(solipsism),是一種沒有實用價值的哲學觀點。
10. 英文譯為Behold,有(用眼睛)抓住之意。
11. 比方:使徒行傳十七章22節中:保羅站在亞略巴古當中,說:「眾位雅典人哪,我看你們凡事很敬畏鬼神。」這裡的「看」就是用「theoreo」(有「洞見」之意)而非用常見的「eido」,那是指「一般的看看」。
12. 光線的刺激落在遠離視網騏的黃斑區所引發的視覺。
13. 這是許多戴眼鏡的人共有的經歷。
14. 〈傳道書〉三章11節
1. “There are two ways to live: you can live as if nothing is a miracle; you can live as if everything is a miracle.” –Albert Einstein. As quoted in Journal of France and Germany (1942 - 1944), by Gilbert Fowler White
2. 泛指動物的眼睛,人的眼睛不算是最動物中最敏銳的。
3. 無論是從裡面往外看,或是從外面往裡看,都是合用的。
4. Dynamic range,指人眼對光線強弱感體的幅度。
5. The Eye and High Dynamic-Range Vision, by Bernd Hoefflinger, Advanced Microelectronics, Vol 26, 2007
6. 可見光的一個光子,就是這光最低的光度,其能量不到2eV,約3x l0-19焦耳(joule),相當於一隻蚊子飛行之動能的百億分之一。
7. 有人曾用牛眼為實驗,可以清楚看見:在取出的牛眼背後的影像是上下顛倒的。
8. 有些昆蟲可以同時處理好幾個影像。
9. 這就是「唯我論」(solipsism),是一種沒有實用價值的哲學觀點。
10. 英文譯為Behold,有(用眼睛)抓住之意。
11. 比方:使徒行傳十七章22節中:保羅站在亞略巴古當中,說:「眾位雅典人哪,我看你們凡事很敬畏鬼神。」這裡的「看」就是用「theoreo」(有「洞見」之意)而非用常見的「eido」,那是指「一般的看看」。
12. 光線的刺激落在遠離視網騏的黃斑區所引發的視覺。
13. 這是許多戴眼鏡的人共有的經歷。
14. 〈傳道書〉三章11節
本文摘自宇宙光出版社《實存的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