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文/黃小石博士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哥林多前書五章17節 

少時體弱,常被同學欺負,無力報復,時以為苦。

有次偶然撿到一本「超人」1連環漫畫,一看之後,十分興奮。因為主角是個不大起眼的報社記者,名叫克拉克,帶著一副厚厚的近視眼鏡,一副老實的樣子。但當他看見人間有不平之事,或者有什麼大禍臨頭,他就躲進樹叢或電話亭,把西裝襯衫一脫,搖身一變就成了一個披著紅色斗篷,身著緊身衣,胸前有個大「S」圖樣,一個有X光眼、又能飛翔如鷹、力大無窮、並且充滿了正義感的「超人」。心中十分羨慕,也常幻想自己有朝一日也成了這類的人物,別人看不出來的「超級英雄」。

也許這類的英雄是每個小孩子憧憬中的自我形象,能超越平凡肉體的侷限,打倒邪惡、伸張正義,所需要的只是一個電話亭。慢慢長大了一些,知道人的問題不是別人不好,帶來了世間許多的苦痛與不平,人的問題是內在的,人的問題是自己,所以中國人講究先「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才能解決人間「治國、平天下」的大問題。可是如果人的問題正是他的「心」,有如聖經所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2要「誠意、正心」真是談何容易,若是人的心能作到「正心」,這心本來也就沒什麼問題了。人總是相信可以藉著自己努力,自己可以改變自己的心,或者說改變別人的心。

我們心的問題倒不在乎它不知道什麼是對的、是好的,而是被他「自己」所霸佔,他的「自己」並不在他的理性掌握之下,而是在他的風情的掌握之下,「我雖知道這是該做的,可是我現在卻不想做(就是我現在「不高興」去做)。

當人只停留在「我知道我該做什麼,我若真的立志去做,我一定做得到」的光景時,他不會覺得有什麼問題。但當他真的這樣去做時,他就常會發現愈是努力去做,就愈是經驗這是件何等不可能的事,無論是「愛人如己」也好,「公義聖潔」也好,甚至「全然誠實」也好,只有在我們實踐這些德行的時候,才知道自己其實做不到。這不是知識的問題,而是「自由」的問題,我們的心在一個無形的力量捆綁之下,我們愈掙扎,綁得就愈緊,這個力量就是「罪的權勢」,使得我們經歷到保羅所言:「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3他稱此為「犯罪的律」,把我們擄去,使我們成了罪的奴僕,這樣時日久了,有些人也就習以為常,甘心服在罪的權下,反而把善惡的標準改了。另外一些人就想用毅力克服自己心中的私慾,有的離開人群去做修士,有的苦待自己的肉體,有的刻意使自己窮困……等等,用許多的方法去成就「誠意正心」的意境,這些都是企圖以外在的環境,來改變人內在的光景。

但是我們也知道:所有生活在窮困、苦痛、缺乏、孤獨中的人,罪的權勢並不就因而消滅了。人的問題總是先出自其內心的,所以要用這個「出了問題」的「內心」來改變這個有問題的「內心」,就像是人想用力抓住自己的頭髮,把自己拉離地面一般的不可能。因為人不是真的以為自己是處在這種無望的情況中,幾千年來有多少道德家、宗教家企圖用規勸與教義,想要把人從他的困境中救拔出來,但至終仍僅只能以「空」和「無」的境界,來逃避不能自拔的現實窘境。

然而罪惡是個實存,人不能藉著他的思念或哲學使它消失,更何況人的罪行是在時空中不能除去的軌跡。罪惡的定義就是促使人離棄其神上帝的那種勢力4,上帝是人生命的根源,所以聖經警告我們「罪的工價乃是死」5

上帝造人本是要人能永遠活在祂的愛中, 也是為了這愛,上帝進入了人的世界,道成肉身,為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並藉著祂從死裡復活,敗壞了掌死權的,拯救了一切願意相信祂的人,正如聖經所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6就是叫一切因信祂而在耶穌基督的死上有份的人,同樣在她的復活上有份,這些就是在基督裡的人,是上帝把他們放在基督裡的。「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上帝……」7,他們就是新造的人,因為聖經說:「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8

這裡「新造」原文所用的「新」這字,不是指一般新出的「改良品」,好比新款的福特車或新型的筆記型電腦,也不是指一種新的存在主義或者新的時尚,這些本來就有過的想法或事物,如今翻新了的那種「新」,若是如此,希臘文可以用「neos」這個字,但是新造的「新」字是「kainos」,是指一種史無前例的「新」,從來沒有出現過的一種新的品質,所以有些英譯本就把「新造的人」翻成「一種新的創造」(a new creation),有點像當年(十九世紀)汽車剛問世的時候,人們稱之為「沒有馬的馬車」(horseless carriage),看起來有些像馬車,可是最重要的部份──馬,卻不見了。這新的汽車是眾人所取笑的對象,不但又噪又慢,還常常拋錨,難以駕駛。然而那時誰看得出來這將是那改變整個社會型態與結構的媒介。

新造的人也是如此,不但別人一時看不出他全新的本質,連那人自己也都不知道在他信耶穌的時候,他生命中舊的紀元就已經結束,凡事都開始漸漸地更新了。第17節後段「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所用的新,是上帝在基督裡為我們所成就的,所以新人已不再受舊的勢力所挾制,他的心已破繭而出,更新而變化了。

第一,新造的人有了一個新的地位:他原是受罪的轄制,作罪的奴僕,如今成了蒙上帝所愛的兒女,「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9並且將來還要與基督一同作王。

第二,新造的人有了一個新的所屬:新造的人是一個「在基督裡」的人,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10,在基督裡的人就互為肢體,是上帝家中的人了。

第三,新造的人有了一個新的使命:原來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活著,如今知道上帝把「教人與祂和好」的職份托付了他,使他的生命有了清楚的目標。正如使徒保羅所說的:因為「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11所以「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12不必再一直患得患失了。

第四,新造的人有了新的性情、新的品格,讓我們「與上帝的性情有份」13。中國人常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但在基督裡的人不難發現:上帝能把一個新的性格賜給我們,易怒的人慢慢變得溫和;自私的人慢慢懂得體貼別人……。當上帝的靈進入人的生命,聖靈的果子就漸漸地顯明出來。「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14

第五,新造的人有了一個新的生命:我們自然的生命是個漸漸朽壞的生命,無論別人如何的為你高呼「萬歲、萬歲、萬萬歲」,有幾個人能活到一百二十歲?然而在耶穌基督裡的人,必得著永遠的生命,這永生不是死了之後才開始的,永生是信耶穌的時候,上帝所應許給他的。「生命」這詞聖經用zoe這個字來說明,而不是用bios這代表自然生命的字。這是一個不但不朽壞,更是一個「一天新似一天」15的生命,這世上的萬物都是一天舊似一天的,可見這新人的生命是截然不同的,不是自然的。

第六,新造的人有了一個新的盼望:一個人生命的現今意義,乃是在乎他對將來的盼望。比方有兩人做同樣的工,一人老闆答應一年後給他一千萬元工資,而另一人老闆答應只給他一萬元工資,這兩個人有不同的盼望,所以對他們目前工作意義的體會當然也就不同了:前者必以他的工作大有價值,興奮無比,而後者雖作同樣的事,卻認為在浪費時間,何苦來哉。聖經告訴我們說:「……祂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著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站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16活潑的盼望就是一個活生生、愈來愈有把握的盼望。

我們之所以一時看不出來這新造已經開始在一個人身上發動,是因為他暫時有了「兩重生命」,一個是他的「老我」,就是他的肉體仍然繼續存在;另一個是他的「新人」──聖經稱之為「內心」或作「裡面的人」,這裡面的人是需要用上帝的話來餵養的,而且是常與他的「老我」爭鬥的。雖是如此,這「新人」一旦造成,必存到永遠(所以稱為永生),所以這爭鬥的勝負已然分曉。

我們怎麼知道我們是不是真的已有了這新的生命在我們裡面發動了呢?這是出於上帝的應許,不是我們努力成就的17,並且新的生命是有新的果實可以作證的,正如耶穌所說:「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18同樣,人的生活行為也是他內在生命的寫照。一個在基督裡的人,他的思想言行也就會愈來愈像耶穌基督。

也許有人會說:他見過許多基督徒的行為完全比不上一些非基督徒的行為;這雖然不是錯誤的報導,但卻是一個不正確的比較,因為這兩個人是不同的人,有些人的性格可能是天生,或是後天教育比另一個人好得多,那性格差的人相信了耶穌,他的生命漸漸地變好,但是在比較的時候,可能還不及那個天生比較良善的非基督徒,若是一些別人所看不起的「下流」人更容易自覺到需要上帝的救恩,正如耶穌基督在世的日子一樣,那麼他們「行為」的「立足點」本來就低,若非假以時日,自然也許還沒有「趕上」那些「立足點」比他們高很多的人。正確的比較是:問一個人,當他成了基督徒以後,他的生活行為是不是比他過去的光景進步;若是一個人自稱是基督徒,而他的生命好像久久完全沒有改變,我們就有很好的理由相信他沒有真的接受耶穌基督。

另外的一個難處是出於:人通常都只看見另外一個人片面的生活行為,所以在人刻意的假冒與掩飾之下,看不見他生活真實的光景,看不出他內心中是不是善良,是不是在相信耶穌之後起了變化。至終,上帝是公平的審判者,我們每個人對自己真實的光景是知道的,在古今許許多多的見證裡,我們可以肯定「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的事實,因為他們不但是變好了,更是出人意外,想像不到地好。

那麼我們也可問為什麼許多人的改變卻這麼的慢呢?改變成長的秘訣是在於信靠上帝,依賴祂的能力。我們當知道上帝已經成就了新造的工作(原文的動詞是用簡單過去式,已在過去我們信主的時候作成了),只是我們還沒有經歷到這件事的真實性。上帝要我們做的事,是我們現在可以做得到的事,比方說:「當愛你的仇敵,為逼迫你的人禱告」19,這是一個崇高的道德標準,有誰能做得到呢?但是若我們相信上帝已經給了我們足夠的恩典可以做到祂的要求,我們就可以出人意外地發現:這的確已是我們新生命的品質,其實這段聖經有兩個字在中文和合譯本中沒有翻出來,就是在「舊事已過」之前有「看哪!」20的歡呼,真的是「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保羅在〈羅馬書〉中說:「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21這裡「當看自己」在信心中所接受的應許已經好像是真的一樣,是過一個「新的生活」的第一步,我們固然還沒有經歷到這事實,但我們行事為人就「當作」這已是事實去做,就會發現原來我們所「當作」是真的事,的確是真的。

基督徒常常不知道上帝已經把他從他的「老我」的束縛中釋放了,所以從前許多做不來、或者不肯做的事(比方:饒恕一個曾傷害過他的人),就以為是不可能做得到的事而不去嚐試,但是當知「舊事已過」,他可以不憑自己的毅力,而靠那「加添給我力量」的主耶穌,凡事都可做了。我們若相信上帝在我們生命中己做了新事,我們行事為人就「當作」這新的生命已經在我們裡面一樣,我們就可以經歷到上帝的真實。

第二,使徒保羅說:「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22既然罪在我們的身上已失去挾制我們的能力,我們就可以「不容」罪再繼續掌管我們;「不容」的意思是心中絲毫不留下任何的餘地,全然拒絕,也許我們從前也曾這樣做過,但是至終仍是被罪所勝,而今上帝已釋放我們,使我們可以脫離了罪的權勢。

第三,經歷上帝的「新造」,不只是經歷我們可以「不容」罪在我們身上做王,這是負面的,更是正面地把自己「獻給上帝」,讓祂成就起初創造我們的心意,在我們心甘意願的奉獻中,上帝得以進入我們的心中掌管我們,成為祂做工的器血、施恩的管道。當我們看見上帝在我們身上的恩典,愈明白上帝在我們身上的美意,我們也就愈甘心情願地把自己獻給祂。我們在上帝面前的奉獻,也是我們對祂的崇拜(在聖經中,崇拜與奉獻是不分開的),同時我們覺得這樣的敬拜是理所當然的,既然所奉獻的是自己,所獻的祭就是一個「活祭」,教我們分別為聖,全然屬上帝,罪在我們身上就不再有份,「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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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uperman
2. 耶利米書十七章9節
3. 羅馬書七章19節
4. 請參閱拙著《善惡的省思》宇宙光出版社(2007),ISBN: 978-957-727-342-0。
5. 羅馬書六章23節
6. 約翰福音三章16節
7. 哥林多前書一章30節
8. 哥林多後書五章17節
9. 約翰福音一章12節
10. 歌羅西書一章24節
11. 加拉太書二章20節
12. 腓立比書一章20節
13. 彼得後書一章4節
14. 加拉太書五章22-23節
15. 哥林多後書四章16節
16. 彼得前書一章3,4節
17. 請參看拙著《信的真諦》宇宙光出版社(2009),ISBN: 978-957-727-372-7。
18. 馬太福音七章17節
19. 馬太福音五章44節
20. 英文翻譯通常有Behold一詞。
21. 羅馬書六章11節
22. 羅馬書六章12節

本文摘自宇宙光出版社《實存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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