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的創業途徑
清晨7:00
文/朱延智博士
根據1111 人力銀行調查,近八成上班族有創業意願,近兩成已經創業,而創業主因以「完成夢想」或「想增加收入」最多。有意創業者預計投入資金約92萬元,然而實際創業資金平均為147萬元,理想收入為月入4萬2,但實際上僅月領3萬4。受訪創業者中,2成2未想過要設停損點。交叉分析後發現,八年級生因資金缺乏,多傾向無店鋪創業,七年級生則愛自創品牌,六年級以上則青睞加盟形態,創業類別又以複合式餐飲最多,其次是個性化商品。
不過自己創業當老闆並不容易,從決定創業種類,到尋覓商圈、進出貨、財務管理、人事管理……等等諸多創業必修課程,都遠比單純當一個受薪者複雜許多。所以,如果創業者決定創業,那麼最重要的就是必須調整心態,事前做好充分準備,坦然迎接未來一切挑戰,以下將最常見的創業途徑說明如下。
一、開創新局
目前我國已由工業經濟,進入知識經濟的時代,全球產業結構正面臨,徹底的解構與再重組,而創業精神正是驅動這次重組,最主要的力量。有一部分比較喜歡迎接挑戰的創業者,善用創業的機會、創業資源,並組成創業的團隊,從既有型態的商業模式中,如:攤車、服飾精品、網路開店、冰品飲料、服飾精品、網站建置等琳瑯滿目的業種中,選擇有興趣、有專業的業種,投入時間與資金,自己當老闆帶領團隊經營,這就是屬於開創新局。
開創新局的特色就是,工作不再是分紅領取薪水,而是創造自己人生的高峰,享受「更高級」的成就感,屬突破現狀的類型。保守型的創業者可以去迎合市場,市場缺什麼,就供給什麼;有企圖心的創業者,則是去創造市場需求,開發出一片新天地。譬如自創手工金銀飾品的品牌,有別於傳統銀樓的加工較為制式,而加入現代、多元的設計感,甚至接受顧客的訂製,那麼很快就會開發新的市場。無論是保守型或開疆闢土型,都是屬於開創新局。儘管創業之初的單路藍縷、胼手胝足的艱辛奮門,但當成功開創新局之後,則可享受喜悅與利潤,有的甚至可成為傳子傳孫的家業。
二、加盟連鎖
很多人付出很多的時間及精神,學習一技之長,但因時空背景改變,或競爭太過激烈,而遭到現實環境的淘汰。加盟連鎖對於沒有事業基礎,有心創業的人來說,的確可以大大的降低失敗的風險,並縮短創業的摸索期。因為創業主只要拿著資金和人力,就可以擁有專業的加盟技術以及人手,協助處理一切瑣碎的開店事宜,包括設備、機具、裝潢到原物料,甚至人員訓練、行銷策略等,都有連鎖總部幫忙準備妥當。創業者只需要等著客人上門,就可以當一個速成的老闆。因為加盟主要是透過連鎖體系總公司的指導,並以高度的議價能力,降低採購物料成本,而形成規模經濟;同時對各連鎖店的促銷活動、產品、定價、通路等予以協助,使其遵行一致的經營策略。加盟連鎖的優點是,藉由連鎖經營來擴大市場佔有率,以聯合採購來爭取折扣、聯合廣告以降低成本及增加利潤,因此無論是百貨公司、便利商店、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化經營都是其今後的主要發展趨勢。
三、購併
「購併」係指收購與合併的合稱,創業者可以透過收購與合併其它企業,以作為自己創業的手段。收購(Acquisitions)可分為股權收購和資產收購兩種。股權收購是指直接或間接,購買目標公司部份或全部的股權,使目標公司成為收購者的轉投資事業,而收購者需承受目標公司一切的權利和義務、資產與負債;資產收購則指收購者只依自己需要而購買日標公司部份或全部的資產,屬於一般資產買賣行為,因此不需承受目標公司的負債。
至於合併(Mergers),則可分為吸收合併和新創合併兩種。前者係指兩家公司合併之後,被合併公司需申請消滅,所有的資產與負債皆由主併公司吸收;新創合併則是指合併的兩家公司將同時消滅,而另外登記成立一家新公司,新設公司需承擔兩家消滅公司所有的資產與負債。
四、經銷代理
代理商是由原廠授權,在議定區域銷售某項產品。若是創業者具備有利地緣關係與人脈,建立了銷售與服務團隊,又能配合原廠的行銷活動進行地區性的銷售工作,就算是進入代理商的行業了也可以在雙方簽訂代理合約,並完成人員訓練後,立即展開行銷、廣宣、展售、鋪貨、推廣等工作。經銷商就是推廣和銷售的組織,與公司訂契約銷售他們的產品,以賺取其例潤,也可介紹他人加入,其利潤來源就是經銷的產品和業績獎金,跟直銷大同小異。兩者最大的差異在於,代理商需買斷商品,經銷商則不必。
五、國際貿易
貿易之所以產生,是因為兩地價格差異頗大(如:台灣與越南),也可能是一地有生產某項特色的商品,而另一地雖有市場需要,但卻沒有生產該項商品。創業者若具有語言相關的專長,略熟於進出口的業務,就可以進行貿易相關創業事宜。根據「世界貿易組織」(WTO)公布資料顯示, 2010年上半年台灣貿易排名居全球第16 名,充分表現其產品的多樣化,及具有的國際競爭力。現在生產之地未必是在台灣,但是因台灣擁有國際運籌的人才,可以進行國際貿易。但是可以進行國際貿易,並不代表一帆風順、沒有營運風險!
所以如何掌握國際貿易的風險、避免常見的國際交易糾紛?在簽訂國際貿易合約時,應注意哪些事項?國際商品買賣合約的基本條款與特別條款等,都應該深入了解後,創業者才能進行這種模式的創業。
本文引自《創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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