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的定義與內涵


文/朱延智博士

越重視品牌的企業,就越重視「設計」。外觀較美的設計,會被認為比不美的設計更好用。前IBM董事長華生(Thomas J. Watson)有句名言,「好設計,就是好生意 (Good design is good business. )」 。如今設計已成為各行業,努力的方向。

一、「設計」到底是什麼?

歐洲人說:「設計」是人類用智慧及技巧,解決問題的一種創意活動。
猶太人說:「設計」是一種有市場性,及商品化的創意活動。
日本人說:「設計」是一種有附加價值的創意活動。

其實「設計」最核心的目的,在於改進人類的生活品質,提升社會的文化層次。

(一) Misha Black :英國工業設計教育家Misha Black爵士,代表「國際工業設計團協會」(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Societies of Industrial Design, ICSID)下的定義是:「設計是一種創造的行為,其目的在決定產品的真正品質。所謂真正品質,並非僅指外觀,主要乃在結構與功能的關係,俾達生產者及使用者,均表滿意的結果。」

(二) Neil Mcilvaine :美國工業設計師協會( Industrial Designers Society of America, IDSA )定義設計:「設計乃是一種創造,及發展產品新觀念、新規範標準的行業;藉以改善外觀和功能,以增加該產品或系統的價值﹔使生產者及使用者均蒙其利。其工作可與其他開發人員共同進行,如經理、工程師、生產專業人員等;設計的主要貢獻,乃在滿足人們的需要與喜好,尤其指產品的視覺、觸覺、安全、使用方便等。」

(三)王受之:設計是「把一種計畫、規劃、設想、問題的解決方法,透過視覺的方式,表達出來的活動過程。」

(四)朱延智博士:設計是「為改進生活品質及滿足需求,而透過規劃、設想等視覺傳達手段,以解決問題、滿足人類需求的過程。」


二、設計涵蓋層面

(一)設計涵蓋計畫、草圖、素描、結構、構想、樣本、策略、組織等。
(二)有時構想很難單獨以言語說明清楚,故須配合草圖、圖面、樣本、模型或品質表,將它視覺化!經由適當輔助物,設計才能得到具體的體現,整個過程裡的各個小過程,都屬設計的一環。


本文引自《圖解品牌行銷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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